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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裁縫舖失火索賠690萬 裝修工誤剪煤氣管 4000時裝付諸一炬

【明報專訊】為本港眾多女高官以至內地名人裁出「剛中帶柔」套裝的名裁縫何榮相,其位於[url=]尖沙嘴
[/url]的老店3年前因裝修工人誤剪走廊煤氣管引致火警,令其倉內近4000件時裝付之一炬,何要求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及裝修公司賠償690萬元,並堅持部分損毁輕微的衣物絕不能洗淨後廉售以減低損失:「因為我批客人都好高檔,為咗公司名譽同客人嘅感受,唔可以減價。」
星級客人 [url=]陳太
[/url]董太[url=]狄娜
[/url]利智
案件昨在高院開審。執剪刀近半世紀的何榮相,一直獲女高官權貴欣賞,他自詡「80年代嘅香港女高官,除咗鄧蓮如外,人人都著過我啲衫」。何榮相的星級客人包括前[url=]政務司
[/url]長[url=]陳方安生
[/url]、前[url=]民政事務局
[/url]常任秘書長李麗娟、前[url=]教育統籌局
[/url]常任秘書長[url=]羅范椒芬
[/url]、前房委會主席王䓪鳴、前[url=]廣播處
[/url]長張敏儀,甚至前任[url=]行政長官
[/url][url=]董建華
[/url]太太董趙洪娉等,明星客人有狄娜、利智、米雪、蔣麗萍等。
2005年12月5日,位於尖沙嘴金冠大廈的高仕時裝,因走廊裝修工錯把煤氣管當作水管剪斷,導致一場火災。由何榮相及妻子周倩儀買下的兩個相連單位,其中貨倉因火警造成嚴重損失。
何的代表大律師梅國強昨指出,煙灰及救火時射水令倉內3890件時裝受到不同程度損毁,按公證行估價共損失689萬元。梅指火災因大廈立案法團聘用的裝修工人疏忽而起,因此連同意外後7天無法營業所造成的生意損失、裝修費、人工、租金及公證行估價費用等共8萬餘元,應一併由法團及裝修公司負責。
二判及裝修工早前裁定須賠償
案中除了金冠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提出抗辯外,其餘被告包括裝修公司的大判協利有限公司、二判及裝修工人昨均沒有出庭應訊,其中後兩者已先後於07年3月及06年8月被法庭裁定賠償。
何榮相昨日出庭作供指出,貨倉乃由他與妻子於86年購入,火災當日下午3時左右,他在工場聽到有人大叫「火燭」,步出店門才發現隔鄰貨倉外的天花上噴出火舌,後來消防員到場撲救,他亦急忙逃生。他指貨倉內的時裝十分貴重,全由他設計並屬工場及內地廠房出品,但事發後他把損毁衣物保留近3年,好讓雙方公證行檢查後才丟掉,並謂:「等咗3年,時裝嘅價值即使有都好少啦!」案件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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