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小豬斥網上性伴非法竊錄 [打印本頁]

作者: 點點JACK    時間: 2009-4-30 17:55     標題: 小豬斥網上性伴非法竊錄

台灣人氣偶像羅志祥(小豬)透過交友網站媾女,和 22歲的索爆港女 Fanny大玩網絡性愛,結果搞出個大頭佛。男方數她居心叵測,女方又公開二人 MSN及 SMS的內容,昨日小豬透過台灣經理人公司及律師行兩度發聲明,揚言會就女方散佈不法竊錄的內容提出控訴。

被封為亞洲舞王的 29歲台灣潮男羅志祥,近年在港、台兩地紅爆,但因迷戀女色,竟然被 22歲的港女 Fanny舞到氹氹轉。這宗羅生門源自小豬日前突然自爆今年 1月透過 Facebook認識一名索女,他表示兩人在網上大玩 MSN及視訊,女方還引導他玩網絡性愛( Cyber Sex),又表示想入娛樂圈,小豬認為她另有所圖,決定跟她斷絕關係。

不過,據悉實情是小豬收到風得悉這名索女會向傳媒公開二人關係,故先發制人自我引爆桃色炸彈。及至昨日果然有報道刊登一名貌似其舊愛 Selina的港女 Fanny的訪問,她承認和小豬發展網戀,但其說法相反,指是小豬採取主動,跟她網上對話時言詞大膽,可是她後來發現小豬與其他辣妹交往,才令她如夢初醒。

日前 Fanny在網誌上撰寫題為「慣性背叛」的文章,訴說受不了小豬的背叛但又想念他的矛盾心情,還張貼了小豬赤裸上身的視像畫面,又向傳媒提供兩人的露骨 MSN及手機 SMS內容,以證關係親密。

小豬和 Fanny誰撩誰搞 Cyber Sex難定案,但昨日小豬再度發功,兩度發出聲明為己高調辯護。其所屬的天熹娛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昨先發聲明,大致內容指近日一名神秘女子不斷提供有關小豬片面及不正確的資訊,隨意爆料,伺機炒作,由於散佈資料是不法竊錄,小豬及公司將對該女子及該報道之媒體提出誹謗及妨害秘密告訴,但整篇聲明中,小豬只強調被人不法竊錄,對被刊登的 MSN及 SMS內容卻未加否認。柯伍陳律師事務所其後也發聲明,概括內容指有關報道並非事實,小豬並不認識報道中刊登的女子。

「我誠心交朋友」
小豬陷入桃色糾紛,他昨日身穿不文 T恤錄影台灣節目《娛樂百分百》時表面談笑風生,但偶然流露沮喪,他透過節目向母親、粉絲與公司道歉,又說:「我很誠心交朋友,卻發生這樣的事情。」小豬稱報道刊登的女子,跟與他網戀的女子不是同一人,他又說:「她爆了很多沒有的事情,我和周刊都被騙。」據悉小豬之前一直是和 Tiffany交談,如今她卻化名 Fanny,更令他覺得對方另有目的。






歡迎光臨 檸檬論壇 (http://lemonforumhk.com/forum/) Powered by Discuz! 7.0.0